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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员工技术比武活动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24-01-05     点击率:13

第一章   总  则

第一条  技术比武是提高员工技能水平的主要形式之一。广泛开展技术比武活动,对于提升员工队伍素质,促进安全生产,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    

第二条  根据集团公司、神南公司关于开展技术比武活动的有关规定,为激发广大员工“学技术、比技能、创一流”的热情,加快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具有高超技能的技术人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章   组织机构

第三条  公司成立领导小组。

组  长:总经理、党委书记

副组长:工会主席、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

成  员: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、副总师,以及机关各部门、生产运营中心、机电物资中心党政负责人。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工会,工会副主席任活动办公室主任。工会、人力资源部、生产管理部、安全环保部、生产运营中心和机电物资中心各指定一名人员作为兼职专干,负责技术比武活动日常组织、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。

第四条  公司各基层单位必须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、分会主席和技术员任副组长的技术比武活动领导机构,同时,明确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技术比武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第三章   职责划分

第五条  工会负责制定、修订年度技术比武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,建立完善技术比武活动登记台帐。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技术比武活动,每年总结表彰一次,做到计划、时间、场所、人员、内容、考核、奖励七落实。

第六条  各单位负责员工的技术培训,必须做到培训有计划、有内容、有考核、有效果。组织好内部竞赛、选拔,积极参加公司技术比武活动。

第七条  活动办公室按照开展活动范围,成立各工种评委组。各评委组按职责制定活动评分标准,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活动,并负责本工种竞赛命题和考核评定工作。

第八条  工会要发挥群众经济组织协会职能作用,对于未列入公司技术比武范围的工种,可结合实际,采取多种形式,由各工种协会适时组织开展技能活动,并根据活动情况进行适当奖励。

第四章   活动范围

第九条  技术比武活动在以下7个工种中开展

1、采煤机司机。

2、液压支架工。

3、维修电工。

4、维修钳工。

5、皮带输送机司机。

6、瓦斯检查工。

7、三机工

第五章   参加人员

第十条  公司各工区(中心)及项目施工单位所有符合活动范围的在岗工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。公司各区队(中心)员工,由本单位分会把关审核,推荐报名后方可参加。各项目施工单位员工,经生产运营中心把关审核后,方可参加。历届技术能手、岗位标兵(不含前一年评选),如岗位工种重新调整,需本单位分会提供证明,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名参加。

第六章   竞赛程序

第十一条  技术比武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。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30%,实际操作成绩占70%(其中现场答辩占10%)。

第十二条  技术比武活动每季度举行一次。(前四个工种每季度开展一次,三机工每年开展一次,其他工种每半年开展一次),其中每季度第二个月下旬为理论知识考试时间,且各工种前10名方可参加实践操作比赛。第三个月中旬为实践操作比赛时间,下旬总结评比。